公告
(河西区)韩冰津(2020)河西区不动产证明第40060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韩冰持有的津(2020)河西区不动产证明第40060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冰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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