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第5.8.9.6 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遗赠人: 张学树 。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不动产权证号:津字第123021508043号, 津字第123021508044号。
继承人/受遗赠人: 张文才、张文运、张文勇、张文胜、张文英、王玉秀 (如有失联情况的标注“失联”)
上述不动产权利的 坐落于静海区静海镇新华里小区东侧,建设路北侧新华英郡7号楼2门502的房产 作为被继承人/遗赠人的遗产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受遗赠)。
遗产分配情况:王玉秀占49%、张文运占50%,张桂贤占1%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静海区金海道1号 。
联系方式: 68178802 。
公告单位:天津市静海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 7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