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李贵义 140007314号房屋所有权证及开民(03)0629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贵义持有的140007314号房屋所有权证及开民(03)0629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贵义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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