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保税区)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房地证津字第11505122709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证津字第11505122709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的决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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