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津(2025)蓟州区不动产权第0092942号 |
运景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120225005001GB00127F00160086 |
蓟州区中昌南大道东侧、州河湾东街南侧州河湾南园41号楼-1-1403 |
公告单位:蓟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