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李平津(2024)保税区不动产权第05721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5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平持有的津(2024)保税区不动产权第057219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平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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