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西青区)天津市腾华置业有限公司津(2025)西青区不动产权第01085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天津市腾华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津(2025)西青区不动产权第01085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天津市腾华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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