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天津鑫然电子有限公司 114021404524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天津鑫然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21404524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天津鑫然电子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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