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宝坻区)深圳展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津(2024)宝坻区不动产权第05248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深圳展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津(2024)宝坻区不动产权第05248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深圳展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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