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津(2021)津南区不动产权第7211026号 |
天津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 |
120112003001GB00158W00000000 |
津南区咸水沽镇坤元路与界河路交口合祥园21-1-106 |
|
2 |
津(2020)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12031号 |
天津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 |
120112003001GB00008W00000000 |
津南区咸水沽镇尚德路以北,坤元路以南银岛商业街17-6-611 |
公告单位: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