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东丽区)刘琼 持有的津(2019)东丽区不动产权第103905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琼 持有的津(2019)东丽区不动产权第103905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
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琼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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