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武清区)王一鸣(曾用名:王殿鸣)津(2018)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2677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王一鸣(曾用名:王殿鸣)持有的津(2018)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26779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少光(公证受托人)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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