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宝坻区)王俊章津(2019)宝坻区不动产权第10135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俊章持有的津(2019)宝坻区不动产权第10135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俊章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