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陈凯)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津(2023)静海区不动产证明第0532327号 |
陈凯 |
静海区静海镇东安小区6号楼4门 |
|||
2 |
津(2023)静海区不动产证明第1057046号 |
陈凯 |
静海区静海镇东安小区6号楼4门 |
|||
3 |
津(2023)静海区不动产权第0088709号 |
陈凯 |
静海区静海镇东安小区6号楼4门 |
公告单位:静海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