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东丽区)林凌锋 持有的津(2016)东丽区不动产权第1011950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林凌锋 持有的津(2016)东丽区不动产权第101195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
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凌锋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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