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东丽区)冯俊祥 持有的10003755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冯俊祥 持有的10003755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
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
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俊祥
2026年02月27日
附件下载: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