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津蓟(协)2026-00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宗地面积19407.2平方米,东至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八里庄村,西至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八里庄村,南至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八里庄村,北至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八里庄村。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1月16日-2026年2月14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水资源结构,促进地区多水源互补,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支撑工业领域可持续发展。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需具有从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业务的资格。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申请材料一经受理确认后,不得撤回,且申请人主体不得再行变更或调整。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次用地申请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k1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蓟州分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2-29182390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