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我分局拟为天津市河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该宗地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十四经路5号,用地范围:东至荣泰公寓12号楼、西至荣泰公寓11号楼、南至荣泰公寓10号楼、北至十四经路,用地面积1817.70平方米。
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分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局将按程序依法办理上述地块土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三经路二号增二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22-24020239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