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滨海新区)祁永杰津(2025)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191120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祁永杰因保管不善,将津(2025)滨海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191120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祁永杰
2025年7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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